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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当出去的车子 出了事为啥还得车主赔?

2013年02月28日09:39
来源:浙江在线-钱江晚报 作者:陈翔

  宁海人吴先生觉得有点冤,典当出去的车子肇事,结果还得他来赔。

  2011年,吴先生因资金紧张,将一辆轿车拿去典当,之后就忘了这件事。

  去年7月,他突然收到一张法院传票,要求他支付交通事故导致的汽车修理费。

  车子已经典当了一年多,哪来的交通事故

  一问,原来2011年9月,那辆车在宁海跃龙街道兴宁中路与孙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

  事故发生后,车辆的驾驶人当场弃车逃逸。经交警认定,吴先生所有的车辆承担全部责任。孙先生此次事故造成车辆修理费1.2万余元。

  事后,孙先生多次找到吴先生要求理赔,吴先生以自己已将车典当为由拒绝。

  于是,孙先生将他告上宁海法院,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1.2万元。

  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驾驶人一直没能找到。法院要求吴先生提供车辆典当的有关凭证。

  然而,粗心的吴先生已经把凭证给丢了。

  据此,宁海法院审理认为,吴先生作为车辆所有人,不能对车辆进行有效管理,也未能提供实际驾驶人的身份信息,理应承担赔偿,向孙先生支付车辆修理费1.2万元。

  法官解释,如果吴先生能提供相关典当凭证,那么这起案件中,他就属于无责方,责任落到了典当行和实际驾驶人身上。

  怪只怪,吴先生把典当凭证丢了。

(责任编辑:干晓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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