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世平是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。做交警多年的他,被一张电子警察拍下的照片惊到了:
一辆蓝色标致小轿车快速经过电子警察摄像头,驾驶座的男人面带微笑,一手把着方向盘,一只手举起来,对着镜头做了一个"V"的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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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显示时间4月12日17点38分,地点在兴宁北路。因为蓝色标致超速,电子警察记录下了这个瞬间。
吴警官在交通违法系统里输入了车牌号,一连串的违法信息跳了出来。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,超速、闯红灯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……共被电子警察拍到了4次。
不仅如此,吴警官还发现,这个号牌登记的车辆明明是一辆皮卡车。他意识到,这是一辆套牌车,怪不得不怕抓拍。
随后,每一个路面交警中队都接到了一个通知:注意一辆蓝色标致小轿车,一旦发现,马上控制住驾驶人,并把车辆带回警队调查。
蛮巧的是,前几天,吴警官的同事方警官正好巡逻经过元亨大酒店门口,瞥到了这辆车,一对车牌号,正是他们寻找的那辆车。
方警官守在蓝色标致车旁,抓到了驾驶员蒋先生。
被带到警队后,蒋先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:
"我知道你们为什么在酒店门口拦住我。不过这辆车是我一个朋友的,他不在宁海,临走前把车给我开。我刚拿到车时,车牌还没上,我在后备厢看到了一副车牌,也不知道是不是这辆车的,没多想,直接挂在车上开了。
"我知道用别的车子的车牌挂在自己的车上是违法的。但我抱着侥幸心理,总觉得电子警察哪有那么神奇,所以比划了那个手势,不过我申明,我没挑衅交警。当时副驾驶座有个朋友,我是和她开玩笑,随便比划的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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