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悉,"汽车三包"正式实施之后,杭城不少经销商在对新车的验收,尤其是对车辆的发动机、变速箱、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等"三包"明文涉及的范围都比以往严格了很多,以避免不合格的新车进入4S店并给经销商带来损失。与此同时,杭城多家经销商在售后保养和维修上的要求也比以前高很多,尽量做到不返修不漏修,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。
质疑:"霸王条款"依旧藐视新规?
记者发现,虽然几乎所有的汽车厂商和经销商都已开始执行"汽车三包"的具体规定,但长期存在的某些"霸王条款"依旧在实行。
最让人诟病的便是部分车企在《维修保养手册》等随车文件中,添加了"消费者只能在4S店维修保养,否则不承担三包责任"等条款,部分汽车4S店在购车合同中也设置了类似的"附加条件"。
"我自己亲戚家就是开汽修厂的,本来想,新买的车如果有小毛病就直接开到那边去修,结果提车时销售顾问跟我说,去外面修的话就不享受‘三包’。"刚买了一辆福克斯的小刘告诉记者。
大关路上一汽大众百瑞4S店的销售人员也表示,他们提车时拿给车主的"三包凭证"是有条件的,其中之一是质保期限内必须要到一汽大众品牌4S店维修和保养,才可享受到"三包"政策。"如果车在外面维修厂修理过,回头出现问题再拿到店里来,我们是不负责退换的。"
记者致电包括长安马自达、上海大众、上海通用等多家品牌和经销商,得到的答案几乎一致,那就是"必须在该品牌的4S店内进行保养"才可享受"三包"。
不过,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表示,对于在合同中添加"附加条件"的厂商和销售者将被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,但并未表明售后维修是否需在同一家店进行。
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日前在质检总局例行发布会上称,质检部门发现部分汽车生产商存在信息备案公开不规范,部分汽车经营商存在违规减免、规避"三包"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。
针对上述问题,质检总局和各级地方质监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,有效推动"汽车三包"规定的贯彻实施。对"三包"凭证、《维修保养手册》、购车合同"附加条件"内容违规的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,予以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。情节严重的,依法予以查处。
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忠认为,这类条款是厂家和经销商违规减免"三包"责任的行为。"这是一个执行盲点所在,消费者在购车前仍需比较不同厂商、车型的‘三包’条款,尤其要与国家的‘三包’条款对比,确认车企是否有将‘三包’范围缩水的嫌疑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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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以下几种情况,消费者可选择换车或退车
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,出现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、燃油泄漏等情况的;
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,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;
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,或者发动机、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,累计更换两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;
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、悬架系统、前后条、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后,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;
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,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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